其實很便認識。
認識之旭16,14。
當作為養子到。
到裏,定很奇怪:
為什麽父母已經兒子,為什麽還再收養個,而且收養還幾歲孩子。
其實,當11歲弟弟,得怪病,總燒退又查病因,況危急。
將鎮醫醫都個遍,也見起。
或許因為被逼無奈,媽子裏算命,算命太,個男孩回養陣就好。
媽就信算命話,而之旭就樣到。
當並自己還被送回福利院,於裏表現得特別乖巧懂事,至討好們。
很疼,於就很照顧。
因此很,像只尾巴,總跟,「姐姐,姐姐」叫,而則叫阿旭。
雖然領養之旭事,爸也同,但因為養張飯嘴,很興,對之旭總沒好,還總使喚幹農活。
阿旭卻從都抱怨,幹活磨破也從都。
直到次,到鋤把沾血跡,才受傷。
「傷麽?」問候裏很滋。
趕忙個噤勢,壓音:「傷礙事。」
拿紗布替包紮,卻肯:「包起話,被爸爸見。」
為得到接納,從到第起就對爸媽改,雖然叫,顯麽絲別扭。
興:「什麽,到就到。」
阿旭垂:「樣就沒辦法幹活,爸爸。」
嘆:「阿旭……」
打斷,悶悶:「其實都,個呆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