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「,謝謝。」
技本就好,夜恐怕更糟糕,況且現根本回。
跟著候,無問:「位姓裴客好愿便利貼啊,對還印象嗎?」
「裴之嗎?表哥,也咖啡館老板。」
話期,女孩帶到個,打臥燈:「就之,每都打掃,若嫌棄話,就里吧。」
子怔:「現兒?」
「。」女孩音很。
「……」里個愿猜測。
「就, 2012 被個醉男用刀捅。」
雙腿子像被灌鉛樣,像呆子樣著里陳設,墻還貼著周杰倫報,子復習資料,放只籃球。
裴同。
到面,面攤本。
封面,《華民共國刑法》。
里個呼之欲,難以置信著被翻頁。
面幾字被用:
「刑法第百條:過失致,處以以期徒刑;節較,處以期徒刑。本法另規定,依照規定。
第百條:故傷害,處以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……」
終于裴同能遵守約定什麼。
原爸當根本過失殺,從裴之定決刻起,已經好赴準備。
所以創造偶遇,成功激爸,并讓爸殺,從而以犧牲自己方式,把從沼解救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