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得者助,失者寡助,熊,無良記者,都蹲號子!
過……
樣好像點便宜。
熊媽從記性,也悔改,既然得蠻橫暴力以解決切,何個暴力?
就承擔后果候,希望哭。
林奇打話,讓剪輯頻,先。
定臺無線監控器,加腿費后,到午,就收到貨。
隱蔽處放置好,,便熊媽段微信。
「王媽,幾監控,教唆兒子偷賣頻,已經拿到,現就里,等回,就報警。」
「順便提,偷賣也犯法,以偷次以就認定為『次盜竊』,構成盜竊罪,《刑法》第百條,次盜竊,處以期徒刑,還教唆未成犯罪,屬于共犯主謀,從處罰,起碼。」
完,微信話就打過。
掛掉。
對方正輸入。
拉。
放,等待熊媽回。
兩都醫院賣慘,讓采訪,兒怕連兒子都顧就回。
而果然,沒兒,熊媽呼呼,喘著音就傳。
再兒,許到監控攝像,熊媽破罵,以為裝,對著就始罵。
但次,居然被攔。
熊媽嘀咕著,再次,好奇到,旁邊竟直沒現過熊爸。
自己里麼事,次沒吭過,也些奇怪。
但如果見過,就麼,因為本就個郁寡言。